{{ $t('FEZ001') }} OAJTA117
{{ $t('FEZ002') }} 特教組|
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於9月15日前,第二學期於2月20日前。
(二)申請資格:七年級第二學期起,始得提出申請,於國小曾申請且通過縮短修年限者不在此限。
(三)申請方式:請至輔導室特教組領取申請表,並經家長、導師及任課教師簽名同意後提出申請,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五) 經學校評量小組審核通過後將依限函報教育局,提報臺北市特殊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審議。
辦理方式:(一)免修課程(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1. 申請資格 2. 評量科目 3. 評量標準
請參閱附加檔案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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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