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3年8月22日原民教字第1130041922號函辦理。
二、為注重原住民學生多元智能適性發展,提升原住民學生在各級教育的學習競爭力,促進自我實現,本計畫提供藝術、音樂、舞蹈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等領域培訓經費及優質學習環境。
三、相關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培訓原住民學生團隊,原住民學生須達百分之七十以上。
2、培訓原住民學生個人。
(二)申請原則:各校得申請團隊1案、個人1案,惟原民會僅補助1案。
(三)補助類別:藝術、音樂、舞蹈、原住民族傳統運動。
(四)檢附資料:申請表、計畫書 、成員名冊、申請訓練類別補助案,應附訓練課程表含教材、師資表及期間及歷年辦理成果績效之相關證明資料。
四、請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提送本府初審,並於提送前完成填報「114年度鼓勵原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補助計畫」申請資料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rEEHighGWv4rfDpB6),未填報者不予受理。
五、自110年度起,本計畫之正式體育競賽項目已由教育部體育署承接,以強化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及推展國民運動競技,其申請資格、申請方式、申請期程、補助項目及補助標準等相關事宜,請逕洽該署查詢。
六、114年度起,於本計畫拾伍、成效查核新增「各地方政府應不定期派員查核受補助學校執行情形,每年至少2次,並將查核情形函報本會。」另於補助項目與標準一覽表新增補助地方政府項目「業務費」(詳如本計畫附件1),以利辦理查核及輔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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