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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處室公告彙整—依標籤分類

〈轉知〉為避免侵害精神病人隱私及其權益,導正社會大眾對精神 病人之歧視與污名,請貴校及貴中心遵循衛生福利部所訂 「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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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

『六要』係指六項應該遵守的準則,包括:

1.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

2.要慎選資訊來源,報導與事實相符的資訊。

3.要刊登於內頁而非頭版。

4.要兼顧客觀及平衡性之報導。

5.要尊重當事人與家屬的隱私權。

6.要提供精神衛生相關之服務專線、社區資源或衛生教育。

『四不要』係指四項應該避免的報導方式,包括:

1.不要以戲劇化或聳動化方式呈現報導內容,只聚焦當次事件報導。

2.不以暗示的口吻指稱當事人罹患精神疾病。

3.不用歧視性或污名化之稱呼與描述精神病人。

4.不要報導容易引人斷章取義或以偏概全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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