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條件:1.確實有救助需求2.須有申請意願,且當日能出席並參加法會者(因宗教關係無法參加者請自行斟酌)
二、活動方式:參加法鼓歲末大關懷活動,包括祈願祝福儀式,活動結束致贈禮金及禮品,當日活動結束後不予補發
三、活動時間:111年12月上旬 週六、週日,擇日通知出席
四、活動地點:臺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76號
有意申請者請於9月30日前至註冊組申請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9-19|
{{ $t('FEZ005') }} 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