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OAJTA117
{{ $t('FEZ002') }} 特教組|
說明:
一、報名資格:105學年度就讀本市國中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
(一)符合「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
(二)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
2、105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3、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
二、鑑定通過學生之安置輔導方式:經鑑定通過之學生,其安
三、為維護學生權益,請教師協助依重要日程及內容提醒學生並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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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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