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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最新消息2016

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 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

{{ $t('FEZ001') }} OAJTA117

{{ $t('FEZ002') }} 特教組|

 說明:

一、報名資格:105學年度就讀本市國中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下列條     件之一者:

()符合「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     明」者。

()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2、105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3、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二、鑑定通過學生之安置輔導方式:經鑑定通過之學生,其安置採「特殊教育方案(區域衛星資優教育     方案)」辦理-即安置於原就讀學校普通班,接受指定學校辦理之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服務,詳     細方案內容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為主。

三、為維護學生權益,請教師協助依重要日程及內容提醒學生並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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