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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最新消息2016

【教師】請於開學兩週內9/11(五)前,至資訊組辦理『長借筆記型電腦』之續借手續,9/4(五)未長借而有長借NB需求者,請至資訊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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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資訊組|

 長借筆記型電腦教師,請於開學兩週內9/11(五)前,攜帶筆記型電腦含電源線、配件、轉接線、包包等,至資訊組辦理續借手續。

若未長借筆記型電腦,但104學年度有教學需求者,請於9/4(五)前,至資訊組登記。(兼課老師、短期代課老師設備只能做當日借還,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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