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DFVDU107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ㄧ、依市府103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會議,本市所屬公家機關單位、公營事業機構、高中以下學校或政府補助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團法人,請於103年9月30日前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註冊個人終身學習電子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與抽獎活動且已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即可參與「有效護照抽獎」活動。
二、該學習網與公務人員研習護照、臺北e大、環境保護署EEIS均有連結,惟本市教師研習護照(本市教師研習中心維護)尚未與各研習護照網連結,為利於每年年底申報環境教育4小時研習時數,請各校教職員工逕上該網站登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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