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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最新消息2016

<轉知>「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於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修正發布

{{ $t('FEZ001') }} DFVDU107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ㄧ、學校教職員依據環境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款規定申請認證者,有關研習時數之認定請依本原則規定辦理。
 

二、另教育部受理現職教職員以「經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其中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受理「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專業領域」,相關規定請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網站/環境教育專區/環教人員認證專區查詢(網址:http://www.greenschool.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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