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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教師研習

臺北市105學年度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評鑑人員初階、進階級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參與實體研習之教師務必攜帶相關文件。

{{ $t('FEZ001') }} EMSFC106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初階實體研習:教師證(或提供教師證書字號)與教師個人“線上研習完成時間”之證明文件。
(二) 進階實體研習:教師證(或提供教師證書字號)與教學檔案 。
(三) 教學輔導教師實體研習:教師證(或提供教師證書字號)及個人“線上研習完成時間”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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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