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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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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3月9日星期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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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輔導室|

 一、報名資格: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臺北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 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

(二)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2.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時間:1113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39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學生學號及密碼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 (https://school.tp.edu.tw/)鑑定報名專區(路 徑:學生線上/資賦優異報名),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三、鑑定通過學生之安置輔導方式:

本市公立、國立學校學生安置於原就讀學校普通班,接受指定學校(國文科為重慶國中、英語弘道國中、數理龍山國中,若有更動以教育局公告為主)辦理之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服務。

有意願報名資優鑑定者,請詳閱安置計畫學生操作手冊說明進行線上報名,並將報名表件繳交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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