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MSFC106
{{ $t('FEZ002') }} 教務處|
換證對象為:
(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係指編制內合格正式教師)、退休教師,具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
(二)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高級以上之編制內現職教師、退休教師。
依計畫提供相關證件正本,服務單位先行收件驗證(申請表需核章)後,證件返還後,再將報名表、切結書與證件影本 由連絡箱投遞至博愛國小(017)教務處傅鈺惠老師收,若有 相關疑問,請洽(02)23450616分機250。
辦理期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止,於上班時間:上午9點至12點及下午2點至4點等時段受理報名。請務必依時限提報,避免影響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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