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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109學年度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1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中午12時10分
地點:本校敦品樓三樓會議室
主持人:洪校長志成
出席者:詳簽到單;出席人數:35員 紀錄:廖秀蓁
臺、宣讀109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提案執行情形:略
貳、主席致詞:
本會議因教師會及同仁針對本學年度教評會設置要點有疑義,經聯署達法定人數而召開,待會兒請教師會長說明,與會同仁及家長請提意見討論。
參、提案討論及決議:
提案序號: 1 提案單位(人):教師會
討論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條第二款:
原條文:選舉委員14人 (兼行政教師6人、未兼行政教師8人)。
條正條文:選舉委員 14 人,後段「(兼行政職務教師代表 6 人、未兼行政教師 8 人)」部份刪除
條正後條文:選舉委員 14 人
決議:21票通過,9票不通過
提案序號: 2 提案單位(人):教師會
教師評審委員會選舉委員之選舉投票方式由單記改為連記
原條文:本會選舉委員之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單記投票之方法行之。
條正條文:本會選舉委員之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連記投票之方法行之。
決議:27票通過,0票不通過
提案序號: 3 提案單位(人):教師會
承上提案,選舉委員之選舉,連記投票每位投票數可分限制連記投票7票及全數連記投票14票
決議:限制連記26票通過
肆:臨時動議
1、增列教評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四項後段增例: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如選舉結果,有發生不符情事時,得依選舉得票數順序及性別情形,逕予調整至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為止。
原條文: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
條正後條文:本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如選舉結果,有發生不符情事時,得依選舉得票數順序及性別情形,逕予調整至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為止。
決議:30通過,1票不通過
2.校外學者專家擔任本會委員,產生方式如下:
依教育部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參考範例第五點第二項校外委員聘任條文聘任之
決議:21通過,3票不通過
伍、散會(十三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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