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NOWQ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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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9年12月9日北市勞就字第1090149283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勞動局原函影本、「110年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加 強推動弱勢青少年就業準備計畫」及「運用公益彩券回饋 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規定」 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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