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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暨 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彙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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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招生鑑定簡章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

1、新生: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2、轉學生 (1)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 (2)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班學生不得報考。

3、所有考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二)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1、報名時間:109年4月9日(星期四)起至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受理。

2、報名地點: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一樓社區共讀站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電話: 2325-5823分機8231)。

3、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 名概不受理。

(三)招生學校及錄取人數

1、新生 (1)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30名。 (2)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30名。 (3)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30名。 (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30名。

2、轉學生 (1)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八年級2名。 (2)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八年級2名。 (3)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八年級25名。

二、自110學年度起,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名額由30名 (外加1名身心障礙學生名額1名)調降為29名(外加身心 障礙學生名額1名)。

三、上開調降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一節,請併同簡章、樂理音樂常識示例及聽寫示例公告宣導周知, 並協助學生辦理109學年度報名事宜,以維考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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