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DFVDU107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臺北和平籃球館獎學金申請資格簡述如下:
一、成績年限: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成績採計:(一) 國際團體前三或個人前五(參加國家達6個以上)。
(二) 全國前三(參加單位8個以上)。
(三) 未符前項,惟具發展潛力或特殊表現者,得申請專案辦理。
三、申請資格:(一) 在校學籍滿一年(七年級生可嘗試送件)。
(二) 每生僅得申請一項。
四、頒獎典禮:受獎名單與頒獎日期將公告於臺北和平籃球館網站,得獎人須出席或派員代表至臺北和平籃球館(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領獎,未出席或未派員代表者視同放棄。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109年1月10日(五)前將「申請表填妥」,並檢附「學生證、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獎狀影本、秩序冊」等資料送至學務處體育組,逾時不候。
六、詳細申請表、實施計畫、獎勵範圍及標準,請參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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