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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教職員工「環境教育研習暨CPR急救教育訓練」

{{ $t('FEZ001') }} DFVDU107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本校106學年度教職員工「環境教育研習暨CPR急救教育訓練」排定於 107.01.26(星期五)上午

研習地點:五樓國際會議廳

第一場08301030,進行環境教育研習

第二場10301230,進行CPR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備註:

ㄧ、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學校機關所有教職員工(投保3個月以上)皆須於每年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研習。
二、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要點」,學校應於每年擇期辦理基本救命術(CPR)並協助教職員工每學年接受至少四小時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且受訓率須達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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