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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各處室聯合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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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總務處|

106學年度第1學期期各處室聯合會紀錄

 

會議時間:106829(星期)上午1030

地  點:五樓國際會議廳

主  席:吳校長菜霞                        記錄:蘇云貞

出席人員:詳簽到表

 一、主席致詞:詳如簡報檔

 (一)校務會議決議事項

(二)介紹新進同仁、新進代課老師、實習老師

 () 感謝同仁努力榮獲106年第18屆國中組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優勝作品。

 () 感謝老師們齊心努力教育會考成績優異,106年基北免試60%錄取公立學校建中、北一女錄取7人,前三志願錄取18人。

 () 恭喜106年度畢業同學保送體育班暨體育績優生。

 () 106年公立學校比率前5名。

 () 工廠模式的教育訓練、形塑未來學習的多重因素。

 () 聯合國創建了持續發展目標,定義了到2030年為止十七個可檢測的重要領域。

 () 何謂自主學習?自主學習者具備那些特質?

      規劃自主的學習計畫、找到自己的學習方法、訂正錯誤是學習的開始、養成大量閱讀習慣、重視同儕及合作學習、培養多元興趣、有效的家庭支持系統、善用學習輔助工具。

 () 108課綱啟航。

二、各處室報告:

 ()教務處:詳如簡報檔

    1. 介紹教務處團隊。

    2. 課務概況。

    3. 課程與教學。

    4. 教師專業發展。

    5. 核心價值-品格、尊重、多元。

    6. 發展願景-有自信、會生活、樂學習、具備全球視野學生。

 ()學務處: 詳如簡報檔

    1. 學務處團隊成員

    2. 各項重要集會時間。

    3. 宣導事項。  

  ()總務處: 詳如簡報檔

    1. 地下停車場: 明年度車位申請預計於今年12月辦理申請繳費與抽籤。

    2. 交通費: 新進同仁請至總務處填寫交通費申請書。

    3. 機踏車管理: 學生上課時間(0700-1730)校內機踏車請停至地下停車場。

    4. 用電事宜。

    5. 班級冷氣電費計價方式。

    6. 電話使用事宜。

    7. 教務處影印機使用事宜。

    8. 校舍活化

9. 防災教育。

   10. 校園安全。

   11. 人力精簡。 

  ()輔導室: 詳如簡報檔

    1. 輔導室同仁介紹。

    2. 輔導室重點工作。

    3. 三級預防輔導。

    4. 學校日。  

    5. 性別平等教育。

    6. 兒少保護。

    7. 生涯教育/適性宣導。

    8. 特殊教育。

  ()補校: 詳如簡報檔

    1. 補校夥伴。

    2. 預訂重要活動。

    3. 補校課程規劃。

    4. 歡迎逗陣來讀冊。

  ()人事室

1.申請106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同仁,請至人事室辦理(註:子女為國中小學者,免附繳費收據;高中職以上,須檢附繳費收據影本;第一次申請同仁須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另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規定,獲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2.符合106年度健康檢查同仁,請自行選擇至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完成檢查,並檢據(收據上務必要有「健康檢查」之字樣)向人事室申請補助。另自10611日起如未於上開醫療機構實施健康檢查者,其檢查費用即無從予以補助。

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有關公務人員及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應確實依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避免違法兼職,致生懲處之情事。

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進修相關事項如下:

(1)進修相關規定:

1.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學位、學分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教師取得教師證書並在原校服務滿一年後,始得申請進修學位。但新進教師已在他校申請進修核准者,不受此限。

2.同要點第5點第3款規定略以,參加公餘進修暨新進教師任職前已參與進修者,在不影響教學或行政工作原則下,其名額不受前款(註:每學年度以不超過編制內現有教師數百分之五為限)限制。

3.同要點第6點第4款規定略以,報考前未經服務學校同意自行前往進修者,不得申請公假。

4.同要點第7點規定,未經同意自行前往就讀者,經發覺勸阻未果或已完成進修者,依相關規定予以議處。

5.同要點第8點規定略以,教師進修期限屆滿前已依計畫完成進修或因故無法完成者,應以學期為單位返回原校服務,不得稽延。

(2)進修補助相關規定:

1.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略以,進修、研究費用,包括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之收費標準所收取之學費、雜費、學分費及學分學雜費。進修、研究應於學期或進修、研究階段結束後,憑成績單及繳費收據申請補助;不及格科目,不予補助。

2.教育102927日北市教人字第10238772200號函說明五、略以,本局所屬學校教師申請進修費用補助期限,請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申請國內進修費用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於收到學校成績通知書後2個月內辦理。

4.選舉本校106學年度教評會委員會委員14人、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6人。

()會計室:

1.本校107年度基金用途預算案編列簡述如下:國民教育243,143,209元,ㄧ般行政管理26,276,980元,建築及設備7,869,835元,合計277,290,024元。建築及設備編列敦品樓東側植生綠化改善工程2,994,737元、第一期走廊牆面天花板油漆粉刷工程1,382,535元、敦品樓1樓地坪及地下室頂版防漏整修工程866,463元,汰換個人電腦、周邊設備、國際會議廳音響設備、飲水機、碎紙機、微電腦防潮箱各項設備等計2,626,100元。

2.107年度基金用途預算案較106年度法定預算增列1,504,311元,主要分析如下:

(1)增列因應課稅超鐘點費3,960,000元、小田園教育體驗90,000元、國中閱讀中心學校900,000元。

(2)減列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與年終慰問金528,867元、減列3名人事費約250多萬餘元、減列各項業務費約20萬元。

3.107年度預算員額計151人,含校長1人、教師122人、行政人員20人、校警1人、技工1人、工友2人、專任輔導教師2人、聘用專業心理師1人、專任教練1人,與上年度154人比較:減少教師3人、行政人員1人及增列專任教練1人。另協助高職課程教學業務1名教師,由校內預算內勻用,如不足另案函報教育局補助。

 四、臨時動議:無。

 五、散    :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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