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測試暫用

<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臺北市4所學校周邊人行道,自104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1') }} DFVDU107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一、為保障校園師生及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臺北市4所學校周邊人行道,自104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周邊人行道。
(二)臺北市文山區興華國民小學後門口周邊人行道。
(三)臺北市立關渡國民中學周邊人行道。
(四)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周邊人行道。
 

二、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衛生局公告網頁。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