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測試暫用

<轉知>103年度【臺北市教育關懷獎】甄選辦法

{{ $t('FEZ001') }} ENOWQ110

{{ $t('FEZ002') }} 輔導室|

 壹、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關懷弱勢學生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表揚本市不畏艱難、突破逆境之學生,藉其感人事蹟,以為學習典範,鼓勵學生向上奮進。

二、落實關懷精神,提升學生學習的動力與信心,激發見賢思齊效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肆、參加對象:就讀本市各級學校(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及特教學校)之突破逆境學生(包含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新移民學生、單親及隔代教養家庭學生)

伍、辦理方式

一、推薦標準:學生雖處逆境,仍能不畏艱難、突破逆境、勤奮向學、品行優良,有具體感人事蹟,足堪表率者。

二、推薦應注意事項

(一)過去曾獲總統教育獎或本獎項者,不得參與推薦,若發現被推薦人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時,取消其被推薦資格。

(二)學校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及生活環境確實了解,以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推薦標準之具體事實。

三、推薦期程及方式

(一)由各校推薦1名人選,推薦資料(如附件12)經初評並送請校長核定後,於103 10 23 (星期四)前,將推薦資料紙本一式二份送達「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輔導室特教組」(聯絡箱220)彙整。

(二)承辦學校彙整各校推薦名單後,由本局組成評審委員會就各校推薦資料進行評審,選出40名獲獎表揚學生,並於1031121(星期五)前於本局及市立中崙高中網站公告名單。

(三)獲獎學生之學校請於10312 5(星期五)前將電子書、獲獎事蹟及心得分享短片及推薦資料製作成光碟(格式另行公告)等逕送中崙高中輔導室特教組彙整(聯絡箱220)

四、獎勵及表揚

(一)各校推薦之學生,核予嘉獎1次,並頒給獎助學金及獎狀1紙,由各校於校內相關集會進行公開表揚及頒獎。有關獎助學金及獎狀領取事宜,本局另行通知。

(二)本局訂於10312 24(星期三) 下午 2 時假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臺北市八德路4101)五樓活動中心舉行表揚典禮,表揚獲選之40名學生,並另增頒發獎座1座及獎助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每位獲獎學生得邀請1~3(其中1位為該校師長)於其成長最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三)編印獲獎學生感人事蹟專輯(電子書)、表揚會場播放事蹟短片或得獎代表心得分享。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