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DFVDU107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一、成績年限:108年9月1日起至109年11月5日止。
二、成績採計:(一) 國際團體前三或個人前五(參加國家達6個以上)。
(二) 全國前三(全中運,或參加單位8個以上)。
(三) 未符前項,惟具發展潛力或特殊表現者,得申請專案辦理。
三、申請資格:(一) 就讀萬華區之學校(需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二) 戶籍設於萬華區(需檢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頒獎典禮:受獎名單與頒獎日期將公告於萬華運動中心網站,如有獲獎,請家長帶貴子弟前往萬華運動中心(臺北
市萬華區西寧南路6-1號)領獎或另派員代表出席,未出席或未派員代表者視同放棄。
如貴子弟符合申請資格,請於109年10月08日(四)前將「申請表填妥」,並檢附「學生證、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獎狀影本」等資料送至學務處體育組,有任何疑問請電洽體育組連婉珍老師02-23394567*122,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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