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MSFC106
{{ $t('FEZ002') }} 教務處|
一、109學年度央團教師服務期間為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二、國教署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25日(星期四)止。若採透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薦方式辦理,請於109年6月23日(星期二)前,寄送至「老松國小(056)國民教育輔導團宋容姍 專輔收」,並同步將電子檔掃描寄至:edu_ins.33@mail. taipei.gov.tw。
三、倘有疑義,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范淳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447。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