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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最新消息2017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5學年度兼任輔導員第二次遴選簡章

{{ $t('FEZ001') }} EMSFC106

{{ $t('FEZ002') }} 教務處|

 

基本資格:1、現任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並具備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任教該領域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專業資格:教學服務表現良好,具教學專業知能及工作熱忱者。
報名方式:於105年7月13日(星期三)至7月14日(星期四)將報名書面資料送國教輔導團辦公室(位於老松國小3樓)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所送資料將進行第二階段書面評分,並可參加第三階段現場面試。
詳細資料見遴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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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