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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新生公佈欄短2

【給新生】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新生增額報名事宜

{{ $t('FEZ001') }} EMSFC106

{{ $t('FEZ002') }} 教務處|

請新生注意,如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可報名110年度台北市語文競賽-國語類之比賽,請填妥報名表及影像、影音、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並檢附得獎證明,於8月24日(星期二)16時前繳至教務處教學組。

(一)於國小階段曾獲市賽國語類該組該項目複賽第1名至第6名,可「增額」推薦參加北市第一階段複賽,請務必檢附得獎證明

   (國小之「多語文比賽」需該項目獲「優勝」且註明為前6名,「優等」則不適用)

(二)於國小階段曾獲全國語文競賽國語類該組該項第16名或特優,可增額推薦參加北市第二階段複賽(作文、寫字、字音字形三項僅辦理一階段複賽,故直接參加第一階段複賽),請務必檢附得獎證明。

   (國小之「多語文比賽」需該項目獲「優勝」且註明為前6名,「優等」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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