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EMSFC106
{{ $t('FEZ002') }} 教務處|
請新生注意,如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可報名108年度台北市語文競賽-國語類之比賽,請填妥報名表及影像、影音、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於8月26日(星期一)16時前繳至教務處教學組。
(一)於國小階段獲市賽第1名至第6名,可「增額」推薦參加北市第一階段複賽,請務必檢附得獎證明
(二)於國小階段獲全國語文競賽國語類該組該項第1至6名,可增額推薦參加北市第二階段複賽(作文、寫字、字音字形三項僅辦理一階段複賽,故直接參加第一階段複賽),
請務必檢附得獎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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