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1.就讀公立國中,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
2.在校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90 分或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者且品德優良經師長推薦之學生。(國三生下學期申請時,會考成績需達25級分以上。)。
二、奬學金金額:
1.依家庭狀況提供每學期學雜費、書籍費及生活費。
2.學雜費、書籍費請款需憑繳款單據實報實銷,由學生寄送繳費收據正本向該會請款,經查核後匯款至學生帳戶。
三、欲申請同學請於12月26日前至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並檢附相關文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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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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