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條件:1.確實有救助需求、2.須有申請意願,且當日能出席並參加法會者(因宗教關係無法參加者請自行斟酌)
二、活動方式:參加法鼓歲末大關懷活動,包括祈願祝福儀式,活動結束致贈禮金及禮品,當日活動結束後不予補發
三、活動時間:114年12月7日(日)上午8:50
四、活動地點:臺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76號
五、欲申請同學請於9月26日前至註冊組領取表格填寫繳交申請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22|
{{ $t('FEZ005') }} 125|